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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9/2025
  • 公佈日期
    2025-1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制度 / 社會保障 / 失業津貼 / 疾病津貼 / 結婚津貼 / 喪葬津貼 / 社會保障基金 / 2026 /
  • 摘要
    修改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三)項、(四)項、(六)項及(七)項所指給付的金額。
  • 頁數
    第1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1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失業津貼 、疾病津貼、結婚津貼及喪葬津貼的金額。
    第4/2010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