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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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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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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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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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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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調整;更新 / 規章;條例 / 社會工作局 / 收入;收益;所得 / 家庭;家屬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學習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殘疾人士 / 弱勢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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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弱勢家庭特別援助規章》第三條至第五條所載的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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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07-9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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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1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的《弱勢家庭特別援助規章》第三條至第五條所載的補助金額。
經調整的金額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廢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15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第6/2007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