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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2026
  • 公佈日期
    2026-01-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法令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章程;通則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人員任用 / 委任 / 就職(公共職務)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工作時間 / 假期;年假 / 缺勤 / 特別假期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服務時間 / 工作評核 / 薪金;薪俸 / 報酬 / 超時工作 / 公幹津貼 / 日津貼 / 啟程津貼 / 出席費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各類津貼(報酬) / 汽車運輸;車輛之運送 / 旅費、交通費 / 退休與撫恤 / 遺體搬遷 / 紀律程序 / 紀律制度 / 法律制度 / 公共職能;公職 /
  • 摘要
    重新公佈經九月十日第52/90/M號法令、六月一日第23/95/M號法令、八月十七日第11/92/M號法律及第8/2025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全文。
  • 頁數
    第53-216頁
  • 註記
    重新公佈經一九九零年九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52/90/M號法令、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23/95/M號法令、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11/92/M號法律及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2025號法律修改的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全文,其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
    在經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的文本上,引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89/99/M號法令、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副刊第17/2001號法律、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8/2004號法律、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4/2009號法律、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2/2011號法律、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014號法律、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2/2015號法律、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4/2017號法律、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5/2018號法律、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8/2018號法律、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2023號法律及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2025號法律的修改後,重新公佈經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全文,其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