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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2026
  • 公佈日期
    2026-03-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生效期間:2026-03-26 - 2029-03-25)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委員;理事 / 城市規劃委員會 / 組成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 摘要
    續任及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續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以及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
  • 頁數
    第10-1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12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委員會》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