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2026
-
公佈日期2026-03-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6-03-26 - 2029-03-25)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委員;理事 / 城市規劃委員會 / 組成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
摘要續任及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續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以及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
-
頁數第10-12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12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委員會》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