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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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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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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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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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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組織架構 / 運作 /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處 / 秘書處 / 委員會;佣金 / 防衛;辯護 / 國家安全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技術輔助部門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附屬機構 / 行政長官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秘書;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副秘書長;助理秘書長 / 過渡規定 / 最後規定 / 人員編制 / 人員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負擔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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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處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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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0-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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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一條所指的附件一。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第6/1999號行政法規的全文)
修改經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9/2022號行政命令、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52/2023號行政命令、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87/2023號行政命令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2/2026號行政法規修訂的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35/2020號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十八條。
廢止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35/2020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五)項至(七)項及第二款(四)項,以及第二十二條。
第2/2026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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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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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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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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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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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