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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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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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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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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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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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國際協議 / 領事關係 / 領事館 / 國際關係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格林納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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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格林納達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格林納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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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610-66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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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協議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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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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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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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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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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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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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