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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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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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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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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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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價格表 / 服務費 / 律師 / 實習生;實習員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在法院之代理 / 求諸法律及訴諸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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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司法援助服務費表第5點及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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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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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經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9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訂的司法援助服務費表第5點及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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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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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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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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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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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