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3/2025
  • 公佈日期
    2025-06-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生效期間:2025-07-01 - 2027-06-30)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評審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保護 / 能源儲存 / 2025 / 2026 / 2027 /
  • 摘要
    續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評審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21/201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