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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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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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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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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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8-11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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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委員;理事 / 交通諮詢委員會 / 組成 / 2025 / 2026 /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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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及委任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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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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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委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12/2011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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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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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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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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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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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