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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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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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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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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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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期限;期間 / 規章;條例 / 規劃;計劃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住宅大廈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要件 / 物業登記 / 批給;特許 / 最高限額度 / 保養與維修 / 樓宇維修 / 稽查;監督;監察 / 房屋局 / 樓宇維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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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經第10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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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2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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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第一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8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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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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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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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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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