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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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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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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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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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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制度 / 收費;票價 / 收費制度 / 公共服務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支付;繳付 / 運輸 / 旅客;乘客 / 輕軌 / 輕軌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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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經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輕軌公共客運服務票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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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6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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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副刊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第18/2019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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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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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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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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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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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