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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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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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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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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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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發展策略 / 生活質素 / 促進;提升;推廣 / 項目組 / 負擔 / 本身預算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 /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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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設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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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58-6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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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3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56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
透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6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起撤銷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