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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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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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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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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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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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顧問 / 電腦系統 / 會計 / 2014 / 2015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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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2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複式記帳電腦解決方案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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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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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0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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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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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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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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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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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