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8/2025
  • 公佈日期
    2025-08-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稅率;收費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空中運輸 / 商業;貿易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民航 / 公司 / 財政局 / 民航局 /
  • 摘要
    訂定商業航空客運業務牌照的發出及續期費用,以及年度業務費用。
  • 頁數
    第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第4/2025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