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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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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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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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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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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廢止 / 禽流感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公益;公共利益 / 禁止 / 暫時進口 / 產品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日本 / 泰國 / 柬埔寨王國 / 老撾 / 印度尼西亞 / 台灣 / 廣西省 / 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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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廢止第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暫時禁止從韓國、越南、日本、泰國、柬埔寨、老撾、印尼、台灣、廣西省、湖北省及湖南省進口的一些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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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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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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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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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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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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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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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