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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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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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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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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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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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填海;堆填 / 新城填海區 / 建築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公共工程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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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新城填海區E1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監測”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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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03-4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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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50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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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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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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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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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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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