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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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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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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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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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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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司法警察局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大廈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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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司法警察局新華大廈裝修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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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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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奧斯——得寶合作經營體。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3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51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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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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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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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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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