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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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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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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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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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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海上安全 / 港口 / 碼頭 / 旅客;乘客 / 控制;管制;監督 / 領航員 / 船舶 / 航海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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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海事及水務局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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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98-4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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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13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核准海事及水務局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其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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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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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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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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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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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