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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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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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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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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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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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個人資料保護局 / 政府代表 /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預警及應急中心 / 諒解備忘錄 / 技術合作 / 組織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治安;保安;安全 / 資訊網絡 / 電腦系統 / 信息學;電腦學;資訊 / 中國 / 香港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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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與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及香港網絡安全事故協調中心簽署《內地、香港、澳門網絡安全應急響應組織合作備忘錄》。(楊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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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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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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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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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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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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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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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