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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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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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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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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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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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監事會 / 文化產業基金 / 財政局 / 代表 / 2019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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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續任兩名及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基金監事會成員。(唐曉晴、Rebeca Vong、黃浩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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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87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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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起產生效力。
刊登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1584頁內的更正書(第2/2020號),更正葡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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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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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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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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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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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