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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3/2017
  • 公佈日期
    2017-06-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存保基金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澳門銀行公會 / 社團;團體 / 銀行 / 2017 /
  • 摘要
    委任一名存款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杜琪新),以代替原成員(簡焯坤)。
  • 頁數
    第8452-845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4/2012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第6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