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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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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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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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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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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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邊檢站 / 邊界 ; 國界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公共服務 /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 / 廢止 / 交通事務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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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青茂口岸公共停車場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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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774-27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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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後滿八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二副刊內。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8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青茂口岸公共停車場規章》第三條及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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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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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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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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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