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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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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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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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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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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應用;使用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設備 / 費用;稅率;收費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及手續費表 / 公共收入 / 澳門理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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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使用澳門理工學院轄下設施和設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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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588-5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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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使用澳門理工學院轄下設施和設備收費表》,該收費表附於本批示且為其組成部分。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副刊第12/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原澳門理工大學訂定的學費、各項費用、手續費、設施及設備的使用收費、證書及文憑的式樣,以及一切內部規範和規章制度繼續適用,直至按第12/2024號行政法規的規定重新訂定或核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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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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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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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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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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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