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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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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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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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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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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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2003 / 2004 / 2005 / 合同 / 消防局 / 公共工程 / 承攬合同 / 負擔 / 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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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將九月二十四日第22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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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49-6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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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2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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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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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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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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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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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