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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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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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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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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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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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公共車輛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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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代表為公共車輛委員會正選委員(曾偉邦),以替代原委員(何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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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0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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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14/2002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第8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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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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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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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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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