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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3/2021
  • 公佈日期
    2021-1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公共車輛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021 /
  • 摘要
    委任一名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代表為公共車輛委員會正選委員(曾偉邦),以替代原委員(何志輝)。
  • 頁數
    第1908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14/2002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第8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