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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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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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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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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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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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出售者 / 2009 / 2010 / 2011 /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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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2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興建祐漢小販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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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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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3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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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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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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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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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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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