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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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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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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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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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4-01-01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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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 勞工事務局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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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續任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容志聰;趙寶珠;侯國賢;倪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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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5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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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24/2015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內及第24/202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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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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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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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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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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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