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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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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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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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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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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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大廈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路環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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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和諧廣場公共停車場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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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8-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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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八日後開始生效。
 廢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202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二副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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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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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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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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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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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