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2/2025
-
公佈日期2025-10-1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定;規範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批給;特許 / 土地 / 評估;評審;評核 / 價格 / 建築 / 土地法 / 分類;評核;評分 / 住宅;房屋 / 工業;產業 / 商業;貿易 / 旅館業場所 / 酒店業 / 停泊;停車;泊車 /
-
摘要修改第16/2004號行政法規的表一及表三至表八,以及附件一至附件三所載的資料。
-
頁數第109-21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5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6/2004號行政法規的表一及表三至表八,由本批示的表一及表三至表八取代。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6/2004號行政法規的附件一至附件三所載的資料,由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三所載的資料取代。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