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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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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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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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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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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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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5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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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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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第5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十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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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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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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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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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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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