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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5/2025
  • 公佈日期
    2025-10-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價格表 / 價格 / 公共墳場 / 市政署 /
  • 摘要
    修改《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五十二條。
  • 頁數
    第99-10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經二零零四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9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6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0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1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並重新公佈,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8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五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