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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8/2025
  • 公佈日期
    2025-10-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行政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人力資源 / 人員 / 個人勞動合同 / 制度 / 勞工協議 ;勞工合同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期限;期間 / 數據收集;資料收集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
    關於公共行政當局應將涉及工作人員職務上的法律狀況的任何行為,以及與紀律程序有關的事實,自發生之日起計十五日內透過電子方式通知行政公職局。
  • 頁數
    第13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28/GM/88號批示。
    第87/89/M號法令公佈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內及第12/2015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