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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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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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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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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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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價格表 / 應用;使用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公共服務 / 住宿 / 安裝;設施 / 教學用品 / 望廈賓館 / 旅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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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旅遊學院轄下設施及服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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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733-7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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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後滿六十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0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0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附於本批示的《旅遊學院轄下設施及服務收費表》表I(技術暨學術輔助部後勤支援服務的收費)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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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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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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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