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2/2017
 - 
						公佈日期2017-08-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保護 / 能源儲存 / 組成 / 代表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財政局 / 2017 / 2018 / 2019 /
 - 
						摘要續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頁數第13876-13877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21/201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內。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