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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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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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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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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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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財政制度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共開支 / 公共工程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管理 / 市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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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訂定市政管理委員會在財政及財產資源的管理方面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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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2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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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6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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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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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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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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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