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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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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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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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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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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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保護 / 能源儲存 / 組成 / 代表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財政局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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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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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0916-109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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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21/201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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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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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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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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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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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