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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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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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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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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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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津貼 / 自然人 / 公益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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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財政資助應遵守之一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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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3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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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對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所作出的財政資助產生效力。
 修改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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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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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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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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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