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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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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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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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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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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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本身預算 / 學生福利基金 / 教育暨青年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飲食;飲料 / 學校 / 教育機構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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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減少第37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2013/2014及2014/2015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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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764-7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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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宏基行有限公司及維他奶(澳門)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7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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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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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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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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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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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