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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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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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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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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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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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建築 / 運作 / 保養與維修 / 草案;計劃;項目 / 自動系統 / 城市固體廢物 / 澳門清潔專營公司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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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減少第16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澳門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試點項目的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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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9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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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5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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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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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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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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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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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