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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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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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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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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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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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2007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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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向“嘉樂庇大橋提供理論與結構分析研究”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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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713-17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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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1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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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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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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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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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