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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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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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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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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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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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修改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關閘總站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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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修改十二月十二日第2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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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000-10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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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通利建築置業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2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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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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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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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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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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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