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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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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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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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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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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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軍備 ; 武器 / 武器;槍械 / 爆炸物;炸藥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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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彈藥及爆炸品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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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609-26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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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澳門槍店。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41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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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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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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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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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