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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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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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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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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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4-01 - 202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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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委員;理事 / 司法援助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組成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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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司法援助委員會主席(胡家偉)及副主席(梁穎妍),以及續任及委任該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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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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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所指司法援助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為期三年。
第13/2012號法律《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公佈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內及第1/2013號行政法規《司法援助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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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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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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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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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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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