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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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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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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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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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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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承攬合同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大廈 / 經濟貿易合作 / 葡語國家 / 中國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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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合作綜合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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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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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澳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62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5/20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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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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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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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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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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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