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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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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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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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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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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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填海;堆填 / 城市固體廢物 / 建築材料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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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建築廢料堆填區內道路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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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0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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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2997-13004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42/20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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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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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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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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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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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