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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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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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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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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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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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建設工作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政府政策 / 經濟發展 / 發展策略 / 研究小組 / 運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組成 / 負擔 / 行政-技術輔助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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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設立“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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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22-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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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4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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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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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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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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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