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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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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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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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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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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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國際法 / 項目組 / 2009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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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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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6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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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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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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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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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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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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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