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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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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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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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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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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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旅遊局 / 代表 / 促進;提升;推廣 / 旅遊 / 國際市場 / 台灣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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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在中國台灣市場的顧問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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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0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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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達豐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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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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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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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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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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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