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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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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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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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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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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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運作 / 保養與維修 /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 / 特殊和危險廢物 / 廢物處理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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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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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81-15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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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瑞鼎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與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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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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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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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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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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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