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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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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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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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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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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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本身預算 / 社會工作局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安裝;設施 / 復康 / 職業培訓 / 2013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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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47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訂立執行“綜合康復職業訓練中心裝修承攬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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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150-21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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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安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第47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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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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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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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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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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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